中医院等级标牌制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统一规范中医医院等级标牌,对标牌样式、标牌制作。
标牌样式包括内容、尺寸和材质,其中内容要求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徽章图案、医院名称和医院等级、有效时间及编码等文字内容组成。三级中医医院的标牌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制作、免费发放、统一管理;二级、一级中医医院标牌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统一编号,标牌的制作部门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自行确定,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的标牌规格标准制作。中医医院等级标牌要在医院正门主体建筑的显著位置张挂,顺序为首选正门左侧、其次选择正门右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向通过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的三级中医医院发放标牌。二级中医医院和一级中医医院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并由医政司统一编号备案。中医医院等级证书有效期满或者存在《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及时收回中医医院等级标牌。、张挂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标牌样式包括内容、尺寸和材质,其中内容要求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徽章图案、医院名称和医院等级、有效时间及编码等文字内容组成。
要求指出,标牌标准样式上要求标牌尺寸为400×600,内容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徽章图案、全国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名称、所在医院和编号等内容组成,徽章图案位于标牌左侧,颜色为蓝色,“全国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字体使用红色隶书,“XXX医院”字体使用黑色隶书,其余文字使用黑色楷体。字体格式为平字。材质为铜、不锈钢拉丝材质。标牌应放置在显著位置,并妥善保管、维护,保持整洁、醒目,以方便群众辨识。不得伪造、转让或损毁。此外,各基地所在医院制作标牌后,要向当地中医药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对本辖区内标牌进行登记,并进行规范管理,同时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