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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管理标牌制作标准规范

关键词:标牌制作 日期:2013-01-07 

为完善中医药应急体系,加强全国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规范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全国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标牌制作规范标准做了具体要求,并对标牌

统一编号。

     要求指出,标牌标准样式上要求标牌尺寸为400×600,内容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徽章图案、全国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名称、所在医院和编号等内容组成,徽章图案位于标牌左侧,颜色为蓝色,全国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字体使用红色隶书,“XXX医院字体使用黑色隶书,其余文字使用黑色楷体。字体格式为平字。材质为铜、不锈钢拉丝材质。标牌应放置在显著位置,并妥善保管、维护,保持整洁、醒目,以方便群众辨识。不得伪造、转让或损毁。此外,各基地所在医院制作标牌后,要向当地中医药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对本辖区内标牌进行登记,并进行规范管理,同时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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